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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8-09-04 10:35     (点击: )

 

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渭组通〔2018〕98号

各县(市、区)纪委、组织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8月3日全省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将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的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作风排查整改工作分为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两部分。

(一)自查整改(8月28日前)

1.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③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举办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强化执纪问责。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部门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从快从严处理。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5.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进行公开通报。

  6.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并报送市委组织部。涉及秦岭生态保护问题中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改以及“三项机制”运用情况要单独形成单项工作报告,并报送市发改委(秦岭办)。

    (二)监督检查(8月20日—9月12日)

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上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明察暗访。即日起,市纪委将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第一轮明察暗访于8月28日前结束,第二轮明察暗访于9月12日前结束,之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2.重点督查(8月23日—9月12日)。市委督查室对韩城市、澄城县、合阳县、白水县、蒲城县、富平县、卤阳湖开展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对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高新区、经开区开展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派5个督查组,对市直部门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一轮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自查整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于8月28日前结束;第二轮监督检查重点对前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于9月12日前结束。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党委(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党委(党组)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⑤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⑥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二是开展随机抽查。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建设现场、行业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三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投资开发商、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田间地头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本地本单位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四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配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要求,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以及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

 (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务必于8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开展情况报告及问题案例单行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9月12日前,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根据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在本次排查整改期间,凡出现的重要情况一律要第一时间报告市委组织部。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工作期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馈赠礼品和土特产,不搞超标准接待。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针对市上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完善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代章)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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