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凡在本定点医院所有享受住院补助的参合患者补助情况,每月15号由医保合疗科公示上月报销明细。
二、 公示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户主、家庭住址、合疗证号、住院起止时间、住院天数、是否手术、小计、应扣金额、补偿金额。
三、 公示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物价政策,为就诊参合农民提供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等。
四、 公示后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妥善解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