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护理行为是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
护理工作科学性、服务性强,所服务的对象是一类特殊人群---病人,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与其接触最多、关系最密切的是护士。病人康复的全过程,无不倾注着护理人员的心血和汗水,各种护理措施的落实,治疗方案的实施都离不开护士。由于其特殊性,护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关系到病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危。因此,护士在进行护理活动时,要以病人的利益为重点自觉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各项操作规程,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对护理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要有预见性,进行各项操作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做到“五不可”: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不可存有侥幸心理;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三查七对字字查清;不可凭主观经验行事;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变化,使每个病人都能得到安全放心的服务,只有规范护理行为,才能确保护理质量。
2、规范护理行为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规范护理行为不仅是护理质量管理的要求,也是职业最基本的要求。护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而且还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把职业责任感,使命感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始终。护理行为往往是由护士一个人独自进行,服务对象也许是不会说话的小儿,也许是意识不清的危重病人,由于他们无行为能力,也不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完全依靠护理人员的观察和护理。因而,护理行为的正确与否、规范与否是由医护人员单方认可的。如基础护理的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医嘱,进行无菌操作时是否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巡视和观察病情是否及时等等,这些往往不易被人察觉,全凭护理人员的道德观念、思想品德、良心和责任心。这就要求护士具有慎独精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把人的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才能做到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一个样,始终如一,尽职尽责。
3、规范护理行为是提高护理质量的前提
要规范护理行为,就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去规范。从中央到地方均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2002年4月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的好、坏、高、低,必须经得起服务对象的检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经济意识的增强,知识面的拓宽,病人会运用自己所获得的知识来审视、检验、评价你的行为。如你给病人添加药液时未戴口罩,病人就会问,你为什么不戴口罩?你加的液体会不会受到污染?一旦病人因护理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利益损害时,就会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扞卫自己的权益。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护士,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违章必纠。使各项护理操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未质量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达到真正意义上服务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