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货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物资账务管理,防范账实不符风险,我院即日起全面清查药品、医用耗材及设备相关账务。
请在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院药械科、财务科核对账务并补齐手续,规范入账。逾期未核查账务,一律封存,不予补办手续,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于25日,15个工作日
核查地点:药械科、财务科
渭南市中医医院
2026年8月10日